2月12日記者獲悉,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質監局日前聯合印發了《宜昌市燃煤鍋爐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宜昌市啟動了燃煤鍋爐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在今年6月底,淘汰或改造全市范圍內所有20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讓所有在用燃煤鍋爐達標排放。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以及省環保廳印發的《湖北省燃煤鍋爐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控制宜昌市煤炭消費總量,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全面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宜昌市將根據《方案》,開展摸清底數建立臺賬、按期完成淘汰改造任務、嚴控新建鍋爐審批、擴大禁燃區范圍、嚴格禁燃區管理、提高燃煤鍋爐污染治理水平、嚴格在用燃煤鍋爐監管、嚴格生物質鍋爐準入和監管、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和加快工業園區集中熱源建設等十項重點工作任務。宜昌市還將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激勵措施,加強檢查督辦,嚴格考核問責等措施保障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使全市煤炭消耗總量得到有效控制,煤炭在能源消耗中占比逐年降低,逐步實現能源結構的優化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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