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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加快編制綠證核發和交易規則 |
(時間:2023/8/7 11:19:36) |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對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制度進行修訂完善。
《通知》指出,綠證是我國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是認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1個綠證單位對應1000千瓦時可再生能源電量。綠證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核算、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認證等,可交易綠證可通過參與綠證綠電交易等方式在發電企業和用戶間有償轉讓。
綠證的核發范圍從陸上風電和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擴展到所有已建檔立卡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實現綠證核發全覆蓋。其中,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產的完全市場化常規水電等項目的上網電量核發可交易綠證;存量常規水電項目暫不核發可交易綠證。
綠證依托中國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平臺、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通過雙邊協商、掛牌和集中競價三種方式完成交易。
上半年我國可再生能源裝機突破13億千瓦
2023年上半年,我國可再生能源裝機突破13億千瓦,達到13.22億千瓦,同比增長18.2%,歷史性超過煤電,約占我國總裝機的48.8%。 2022年,我國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和發電量分別占全國新增裝機和發電量的76%和81%,已成為新增裝機和電量的主體,將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充足的綠色電力。
激發綠電消費潛力 擴大綠電消費需求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激發綠色電力消費潛力、擴大綠色電力消費需求,對推動全社會提升綠色電力消費水平意義重大。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王大鵬表示,綠電消費既可通過單獨購買綠證以“證電分離”方式實現,也可通過同步購買可再生能源電力及相應綠證以“證電合一”方式實現。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 王大鵬:發電項目發了綠電,核發機構會根據上網電量直接核發綠證,核發綠證通過綠證的交易平臺可以開展交易。綠電消費需求的用戶、企業可以通過綠證交易平臺開展交易,購買綠證,證明自己消費了綠色電力。
國家將鼓勵跨國公司及其產業鏈企業、外向型企業、行業龍頭企業購買綠證、使用綠電,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推動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機關和事業單位發揮先行帶頭作用,穩步提升綠電消費比例。強化高耗能企業綠電消費責任,按要求提升綠電消費水平。支持重點企業、園區、城市等高比例消費綠色電力。
同時,也將督促各地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分解落實到用能單位,推動以綠證核算用戶使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逐步建立“權重+綠證”約束機制,更好激發綠電消費市場活力。
國家能源局:加快編制綠證核發和交易規則
此外,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加快編制綠證核發和交易規則,抓緊組織對2022年全部可再生能源電量核發綠證,激發綠色電力消費活力。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王大鵬表示,《通知》的印發實施,將有力推動綠證核發、交易全覆蓋,為擴大綠電供給、提升綠電消費奠定基礎,激發綠電消費市場活力,有利于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營造綠色消費環境、加快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助力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發展。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 王大鵬:下一步,我們將抓好這個通知的落地實施,一是加快編制綠證核發和交易規則,二是指導相關的交易機構完善綠證交易細則。
國家能源局還將抓緊組織對2022年全部可再生能源電量核發綠證,激發綠色電力消費活力,推動全社會綠色電力消費水平不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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