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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加快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利用 |
(時間:2023/7/21 8:54:22) |
加強清潔能源開發利用,促進全市能源結構調整優化,近日,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全市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利用的實施意見(試行)》,其中提到,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屋頂分布式光伏裝機并網容量138萬千瓦,累計并網容量達到20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占全市電力裝機比重14%左右。
圍繞工業建筑屋頂光伏開發利用,《意見》明確,鄭州市要加快既有工業建筑屋頂資源開發利用,工業企業在符合安全條件前提下按照“宜建盡建”原則安裝屋頂光伏發電設施。國資為主投資建設的既有標準廠房及配套用房,具備安裝條件的應安裝屋頂光伏發電設施。新建工業建筑,鼓勵同步設計和建設光伏發電設施。各區縣(市)要以開發區、產業園區、高耗能行業為重點,結合光伏開發方案,持續開展既有工業建筑屋頂資源梳理排查,建立符合安全條件的屋頂資源項目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有序推進開發。
積極推進公共建筑屋頂光伏開發利用,按照高水平設計、高標準建設、高質量應用的原則,推動機關辦公樓宇、學校、醫院、文體設施、城市展覽館、泵站水閘、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公交場站、候車室、國省干道休息區、道班等公共機構建筑、公共基礎設施開發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鼓勵在大型商超、倉儲物流、商務樓宇、賓館酒店等建筑屋頂開發建設光伏發電設施,大型商業企業在符合安全條件前提下,按照“宜建盡建”原則,安裝屋頂光伏發電設施。
同時加快開發和創新光伏發電利用場景,鼓勵企業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頂及其附屬場所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支持農戶利用自建房屋頂、庭院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鼓勵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充換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設施,推動綠色用能。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利用車棚頂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設施,為居民電動自行車充電提供“零碳”能源。
投資企業符合條件的,鄭州市還將給予政策支持。《意見》提到,屋頂分布式光伏投資企業依法建設、經營和管理,各項法定手續完善,符合國家、省、市信用管理規定,履行合同較好的給予補助。補貼標準以供電公司實際上網電量為準,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全容量建成并網,按0.1元/千瓦時補助;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容量建成并網,按0.05元/千瓦時補助,每個項目享受補貼年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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