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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級節能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獎勵項目近期開始申報 |
(時間:2022/5/24 15:18:46) |
記者從石獅市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獲悉,2022年泉州市級節能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獎勵項目于近期開始申報,我市有意申報企業請登錄泉州市惠企政策線上直達兌現平臺進行注冊、申報,5月31日24:00前完成網上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2022年泉州市級節能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獎勵申報項目包含節能技改、循環經濟、兌現性獎勵、能力建設四個方面。其中,節能技改具體內容為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能量系統優化;建筑、公共機構和商貿領域節能和交通節能。循環經濟具體內容為工業節水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兌現性獎勵具體內容為綠色制造項目(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一級能耗在線監測系統企業端建設;公共機構節能示范單位。能力建設具體內容為市縣兩級節能循環經濟能力(平臺)建設、市級節能宣傳周宣傳經費、市級節能監察工作經費、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評審經費、節能循環經濟專項資金評審費用。
申報對象為泉州市轄區內注冊登記的法人機構或分支機構。節能、循環經濟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須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產,且申報時已穩定運行3個月以上。不支持不同企業法人打包項目;主要因擴大產能、管理節能等非節能技改產生節能效果的項目;僅能源品種替代而未節約能源的項目;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應與主體工程同步配套建設項目;添加燃煤助燃劑類項目;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已獲得國家、省、市級節能循環經濟資金獎勵(上級有關部門要求配套支持的項目除外)的項目;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等新能源開發利用類項目和未依法配備能源管理員的重點用能單位。
獎勵標準方面,節能技改項目按年節能量500元/噸標準煤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50萬元。循環經濟項目按照項目投資額5%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兌現性獎勵項目:對列入國家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名單的企業每家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列入國家綠色設計產品名單的,每個產品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單家企業當年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列入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名單的企業(園區)給予每家企業(園區)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符合條件的重點用能單位一級能耗在線監測系統企業端建設項目,每家企業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公共機構節能示范單位每家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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